12月16日,我國全民閱讀事業迎來里程碑時刻——《全民閱讀促進條例》公布,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,標志著全民閱讀從“政策引導”邁向“法治保障”。這不僅是文化領域的一件大事,更是國家以法治方式回應人民精神文化需求、夯實文化自信根基的戰略之舉。
閱讀作為獲取知識、涵養精神的重要途徑,其意義早已超越個人志趣,關乎國民素養的提升與社會文明的進步。從倡導到立法,意味著全民閱讀工作告別了依賴短期政策與活動推動的階段,進入了權利有保障、發展有規劃、服務有標準的全新軌道,法治正以其特有的剛性力量,為書香社會的長遠建設構筑起堅固的基石。
條例的頒布,首先在于以法律形式確認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閱讀權利。立法明確了政府在規劃制定、設施建設、資金保障等方面的法定職責,有效破解了過去可能存在的“九龍治水”困局,將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納入規范化、制度化的治理框架。這好比為書香社會的生長鋪設了制度的“主干道”,確保資源投入的穩定與方向的明確,使得閱讀的陽光能夠更公平、更持續地照耀到每一個角落。
立法,著力彌合“閱讀鴻溝”。推進全民閱讀,關鍵在于構建覆蓋城鄉、普惠均等的閱讀服務供給體系。條例對加強全民閱讀保障、擴大覆蓋面的要求,以及對未成年人、殘疾人、老年人等群體的安排,都體現了精準施策的溫度。未來,通過鼓勵機關、學校、企事業單位設立閱讀設施,支持實體書店改善條件、開展活動,推動城市書房、社區書屋、數字閱讀平臺等蓬勃發展,“15分鐘閱讀圈”將加速照進現實,讓書香真正浸潤日常。
面對數字化時代信息碎片化、閱讀淺表化的挑戰,立法肩負著引導深度閱讀、重塑閱讀價值的使命。條例將每年4月第四周定為全民閱讀活動周,旨在通過制度化集中推廣,營造“愛讀書、讀好書、善讀書”的濃厚社會氛圍。這無疑將以法治方式,推動閱讀成為涵養正氣、啟迪心智、提升生活品質的美好生活方式。當閱讀從個人的精神獨處延伸為全民參與的文化共鳴,其滋養社會文明、凝聚價值共識的力量將愈發凸顯。
法治保障的生命力在于形成長效機制。條例通過建立綜合協調機制、明確考核評價與監督要求,致力于構建“黨委領導、政府主導、部門協同、社會參與”的可持續工作格局。明確的財政投入與法律責任規定,如同為全民閱讀事業安裝了“穩定器”和“增壓泵”,確保各項措施不因人事更迭或注意力轉移而擱淺,讓閱讀服務的提質增效成為一個不斷自我強化的良性過程。法治為楫,書香作舟,方能載著民族的精神行穩致遠。
以法治之力護航全民閱讀,是將文化發展軟實力轉化為制度保障硬支撐,為中華民族的精神成長注入不竭的源頭活水。切實保障閱讀權利,均衡普惠閱讀資源,讓閱讀價值獲得廣泛認同,一個書香氤氳、文明昌盛的社會圖景必將漸次展開。(金語)
